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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對症下藥

遇到魚隻生病時,要先冷靜,認真進行檢疫,對病魚做正確診斷,確定魚隻感染的疾病,找出治療藥物,確定使用藥物及施藥方法、劑量,才能發揮藥物治療功效,收到藥到病除效果。

否則,不但沒有療效又浪費時間、精神、金錢、物力...等,更嚴重的是,耽誤病情有效治療期限,致使疾病加劇,造成魚隻死亡巨大損失。在養殖過程中,往往幾魚病染病後,會出現一連串的併發症,特別是部分感染寄生蟲後,許多病毒性或細菌性疾病會相繼而來。

在這種情況下,應採取「先急後緩、先主後次」的治療方針,即先確定危害嚴重的疾病,首先施用藥物,當這種疾病好轉後,再著手治療次要疾病。如果治療沒有主次、先後之分,同時又添加二數種以上藥物,很有可能更毒害了魚隻,而加速造成魚隻甚至魚群死亡,尤其是個體較小、對水質較為敏感的魚隻,所承受的危害遠大於疾病傷害。很多藥物,若同時使用,相互間有可能發生理化作用,對治療疾病反而失去效果,因此,務必要先問清楚或詳閱使用方法。

二、瞭解藥物性能

不同疾病,各有不同的治療方法,因此,使用的藥物也不同,包括:外用消毒藥、內服驅蟲藥、氧化性藥物,還有部分農藥及染料類等藥物。

各種藥物的理化性質不同,對魚病的療效及使用方法也各不相同,因此,必須先瞭解和掌握使用藥物的療效功能、使用劑量、方式。

此外,在治療過程中,即使對症下藥,用法也正確,而疏忽了忽視藥物特性,同樣地,也可能得不到預期治療效果,甚至失效。很很多藥物有保存期限、保存方式不當、避光性、易氧化變質...等,因此,使用前要特別注意。如:

.漂白粉放置時間過長或保存不當,其有效氯含量會降低,甚至失效。
高錳酸鉀屬強氧化性藥物,在強光的照射下3分鐘即失效,必須避光保存,使用時要現配現用,不要使用剩餘藥劑。
硫酸亞鐵若變成土紅色或紅褐色時,即表示已失去效果,請勿再加入使用。
敵百蟲和石灰同時使用時,會產生敵敵畏(dichlorvos,又稱二氯松,常用的環境衛生殺蟲劑),這是劇毒物質,對魚類有極強毒害作用。

三、準確計算藥量

在確定魚病後,就要「對症下藥」,施放藥物要精準計算其藥量,準確計算出養殖水量(長╳寬╳高÷1,000=?公升水量,?公升添加?公克或?cc藥劑),這樣才能既安全又有效地發揮藥物治療效果;其次,養殖環境的變化,如:水質好壞等因素,對藥要及施藥量也有影響,可根據實際情況,酌情減少或增加用藥量。另外,在遍灑藥物時,最好在餵食後下藥,同時要將藥物完全溶解後施用,避免魚隻因饑餓而誤吞溶解不完全的藥物顆粒,造成觀賞魚隻中毒死亡。

四、觀察療效、累積經驗

很多飼主在施藥後,忽略要觀察、記錄,注意魚隻反應、活動情況或病魚死亡情況,施藥後,若發現不正常情況,要及時採取適當搶救措施,嚴重時,應立即換水搶救,若一切正常,則需觀察並記錄魚隻反應,若不幸發生死亡,亦可分析和記錄防治魚病的經驗,不斷提高自我防治技術與經驗。

若在施藥後1~2天內,魚隻停止死亡、病情沒有繼續擴散及死亡數也減少了,表示療效顯著;若死亡數不減反增,表明無效。但要特別切記,不能僅以施藥1~2天後見到魚隻仍在死亡,就斷然判斷藥物無效而改換其它藥物,更不能一天施放一種藥,天天換藥,或者急於求成,提高用藥量,這樣會使病情更加嚴重,造成更大的損失。

有些口服藥物混合飼料同時使用,僅能治療或預防病情較輕的疾病,對已喪失食慾則效果不彰;若全池或全缸潑灑藥物治療時,病情嚴重時,在施藥後1~2天內,魚隻死亡數會明顯增加,這是正常現象,那是藥物刺激的正常反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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